2017年6月6日 星期二

台灣中小企業銀行106年度新進人員甄選 報名人數

類組代碼 甄試類別 報名人數
K3501 風險管理人員-台北地區 9
K3502 理財專員-台北地區 8
K3503 理財專員-高雄地區 9
K3504 金融交易人員-台北地區 8
K3505 菁英儲備人員-台北地區 68
K3506 數位銀行暨電子支付行銷企劃人員-台北地區 33
K3507 數位銀行暨電子支付產品企劃人員-台北地區 4
K3508 銀行業務系統程式開發人員-台北地區 91
K3509 電腦操作人員-台北地區 36
K3510 法務人員-台北地區 52
K3511 法務人員-桃園新竹苗栗地區 4
K3512 法務人員-台中彰化南投地區 4
K3513 法務人員-雲林嘉義台南地區 4
K3514 法務人員-高雄屏東地區 3
K3515 徵授信人員-台北地區 104
K3516 徵授信人員-桃園新竹苗栗地區 34
K3517 徵授信人員-台中彰化南投地區 62
K3518 徵授信人員-金門地區 5
K3519 外匯人員-台北地區 81
K3520 外匯人員-桃園新竹苗栗地區 14
K3521 外匯人員-台中彰化南投地區 52
K3522 ㄧ般行員(一)-台北地區 821
K3523 ㄧ般行員(一)-宜蘭地區 63
K3524 ㄧ般行員(一)-苗栗地區 141
K3525 ㄧ般行員(一)-南投地區 111
K3526 ㄧ般行員(一)-台東地區 31
K3527 ㄧ般行員(一)-金門地區 18
K3528 ㄧ般行員(二)-台北地區 8
合計 1,878
臺灣中小企業銀行106年度新進人員甄選

高雄銀行 106 年新進人員甄試簡章

高雄銀行 106 年新進人員甄試
簡 章
第一試(筆試)受託辦理單位
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
地址: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 62 號
電話:(02)3365-3666 按 1
服務時間:週一至週五 9:00~17:30
台灣金融研訓院/高雄銀行 105 年新進人員甄試專區
第二試(口試)辦理單位
高雄銀行
地址:高雄市左營區博愛二路 168 號
電話:(07)5570535 轉 223
網址: http://www.bok.com.tw/
中華民國 106 年 3 月 24 日公告
中華民國 106 年 4 月 5 日修訂
目 次
壹、高雄銀行 106 年新進人員甄試重要時程表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1
貳、甄試類別、資格條件、筆試科目、需才地區及錄取名額-----------------2
參、甄試方式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6
肆、報名期間及方式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6
伍、測驗日期、時間及應攜帶、繳交證件資料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8
陸、應試注意事項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10
柒、成績計算及錄取方式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12
捌、測驗結果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13
玖、筆試成績複查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13
拾、錄取及進用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14
拾壹、待遇及福利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15
拾貳、其他注意事項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15
 第 1 頁,共 15 頁
壹、高雄銀行 106 年新進人員甄試重要時程表
試別 要 項 時 間 備 註






報名期間 106 年 3 月 24 日(星期五)10:00
至 4 月 10 日(星期一)12:00
一律採網路報名作業,報名後
請注意繳款期限,逾期恕不受
理。不合報名資格者,請勿報名;
如於第二試時發現,不得進行第
二試;於錄取後發現時,取消資
格。
測驗入場通知書查詢 106 年 4 月 17 日(星期一) 10:00
請於甄試專區查詢測驗時間、
試場位置及應試注意事項;請
自行由網頁列印,不另行郵
寄。
測驗日期 106 年 4 月 23 日(星期日)下午 僅設高雄考區。
試題與選擇題
解答公告 106 年 4 月 24 日(星期一)14:00 請於甄試專區查詢。
試題疑義申請 106 年 4 月 24 日(星期一)14:00
至 4 月 25 日(星期二)14:00
請於甄試專區申請,逾期或以
其他方式申請恕不受理。
測驗結果查詢 106 年 5 月 15 日(星期一)10:00
請於甄試專區查詢,不另行寄
發書面通知。
測驗結果複查申請 106 年 5 月 15 日(星期一) 10:00
至 5 月 16 日(星期二)17:00
請於甄試專區申請,逾期或以
其他方式申請恕不受理,複查
成績以一次為限。
複查結果寄發 106 年 5 月 19 日(星期五)
複查結果以手機簡訊通知並輔
以掛號寄發。






第二試(口試)相關文
件與應注意事項查詢 106 年 5 月 16 日(星期二) 10:00
請於甄試專區查詢、下載列印
測驗時間、試場位置及應注意
事項。
測驗日期
106 年 5 月 19 日(星期五)
至 5 月 20 日(星期六)
1.僅設高雄考區。
2.請依入場通知書所載時間及
地點攜身分證件正本辦理報
到,凡逾時經唱名 3 次未到
者視同棄權,未攜帶身分證
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。
甄選結果查詢 106 年 6 月 5 日(星期一)14:00 由高雄銀行通知,並辦理後續
進用事宜。
※第二試(口試)由高雄銀行自行辦理相關甄試事宜。
註:本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,以高雄銀行及本院網站最新公告為準!
 第 2 頁,共 15 頁
貳、甄試類別、資格條件、筆試科目、需才地區及錄取名額
 一、年齡、性別、兵役:不限。
二、本次甄試合計正取 35 名,備取 35 名。各甄試類別之資格條件、筆試科目、
需才地區及錄取名額,詳如下表:
甄試類別
進用
職等 資格條件 筆試科目及題型
(均考二科)
需才地區
(類組代碼)
正取
名額
備取
名額
進入
二試
名額
一般業務
人員



※必要資格條件(均須具備)
1.學歷:
國內、外專科(含)以上學校畢
業,並已取得畢業證書。
2.專業證照:
 取得下列兩項測驗合格證明書-
(1)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。
(2)財產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。
※口試得加分條件:
1.工作經驗:具銀行(不含農漁會
信用部與信用合作社)工作經驗
1 年以上。
2.專業證照:取得下列測驗合格
證書之一:
 (1)信託業務人員測驗。
 (2)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。
 (3)人身保險業務員銷售外幣收
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。
 (4)結構型商品銷售人員資格測
驗。
1.科目一(30%):
國文及英文
◎國文-文章改寫或
短文寫作、英文-選
擇題
2.科目二(70%):
(1)貨幣銀行學
(2)會計學
(3)銀行法、票據法
◎選擇題
北部地區
(K4901)
10 10 40
南部地區
(K4902)
10 10 40
電腦稽核
人員



※必要資格條件(均須具備)
1.學歷:
國內、外大學/研究所統計、資
訊及商管相關科系,且取得畢業
證書。
2.工作經歷:
具系統、網路管理或電腦稽核 3
年以上相關經驗。
※口試得加分條件:
具金融專業經驗。
11.科目一(30%):
國文及英文
◎國文-文章改寫或
短文寫作、英文-選
擇題
2.科目二(70%):
(1)資訊安全與風險管

(2)實體環境安全
(3)作業安全
(4)通訊及網路安全
◎非選擇題
南部地區
(K4903)
1 1 5
 第 3 頁,共 15 頁
甄試類別
進用
職等 資格條件 筆試科目及題型
(均考二科)
需才地區
(類組代碼)
正取
名額
備取
名額
進入
二試
名額
法令遵循
人員



※必要資格條件(均須具備)
1.學歷:
國內、外大學法律系所畢業,並
已取得學位證書。
2.工作經歷:
具銀行業服務經歷 5 年以上。
3.專業證照:
取得「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
核測驗(一般金融)」合格證明
書【或於錄取到職後 1 年內取
得】
※口試得加分條件:
全民英檢中級檢定合格或多
益測驗(TOEIC)550 分以上。
11.科目一(30%):
國文及英文
◎國文-文章改寫或
短文寫作、英文-選
擇題
2.科目二(70%):
(1)民商法(民法、公
司法、票據法)
(2)金融法(銀行法、
洗錢防制法規)
◎選擇題+非選擇題
南部地區
(K4904) 2 2 10



※必要資格條件(均須具備)
1.學歷:
國內、外大學法律系所畢業,並
已取得學位證書。
2.專業證照:
取得「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
核測驗(一般金融)」合格證明
書【或於錄取到職後 1 年內取
得】
※口試得加分條件:
全民英檢中級檢定合格或多
益測驗(TOEIC)550 分以上。
南部地區
(K4905) 1 1 5
財務操作
人員



※必要資格條件(均須具備)
1.學歷:
國內、外大學以上商學相關系所
畢業,並已取得學位證書。
2.已通過下列任一英語程度測驗
標準以上,並取得成績證明者:
(1)全民英檢(GEPT)中高級檢定
合格
(2)托福(IBT)達 71 分或托福
(CBT)197 分
(3)多益測驗(TOEIC)800 分
(4)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能力
測驗(BULATS)ALTE Level3
以上
(5)IELTS 國際英語測試 5.5
(6)外語能力測驗(FLPT)筆試總
分達 240 分以上,且口試達
S-2+
(7)CEF 語言能力參考指標達
B2(高階級)Vantage
1.科目一(50%):
英文閱讀與翻譯
◎非選擇題
2.科目二(50%):
財務金融及貨幣銀行

◎非選擇題
南部地區
(K4906)
2 2 10
 第 4 頁,共 15 頁
甄試類別
進用
職等 資格條件 筆試科目及題型
(均考二科)
需才地區
(類組代碼)
正取
名額
備取
名額
進入
二試
名額
外匯業務
人員



※必要資格條件(均須具備)
1.學歷:
國內、外大學畢業,且取得學士
以上學位證書。
2.工作經歷:
具金融機構外匯相關工作經驗 2
年以上。惟櫃檯人員外幣兌換及
匯出匯款等簡易外匯工作年資
不予採計。
3.專業證照:
取得「初階外匯人員專業能力
測驗」合格證明書。
1.科目一(30%):
英文
◎選擇題
2.科目二(70%):
(1) 含會計學 、票據
法、銀行法(30%)
(2)含國際金融業務
概要、國際貿易實
務概要(70%)
◎選擇題
南部地區
(K4907)
1 1 5
信託企劃
人員



※必要資格條件(均須具備)
1.學歷:
國內、外大學畢業,且取得學士
以上學位證書。
2.工作經驗:
具信託業務 5 年以上相關(不動
產價金信託、買賣價金信託、單
獨管理金錢信託等)經驗。
3.專業證照:
取得下列四項測驗合格證明書-
(1)信託業業務人員
(2)結構型商品銷售人員
(3)投信投顧業務員
(4)投資型保險業務員
※口試得加分條件:
 具法務經驗。
1.科目一(30%):
國文及英文
◎國文-文章改寫或
短文寫作、英文-選
擇題
2.科目二(70%):
信託法規與實務
◎非選擇題
南部地區
(K4908)
1 1 5
台幣主機應
用程式設計
人員



※必要資格條件(均須具備)
1.學歷:
國內、外專科(含)以上學校畢
業,並已取得畢業證書者。
2.具備銀行實務經驗及 COBOL
撰寫能力或學習熱忱。
3.具備程式系統設計能力。
1.科目一(30%):
國文及英文
◎國文-文章改寫或
短文寫作、英文-選
擇題
2.科目二(70%):
程式撰寫(以COBOL
程式語言為主)
◎非選擇題
南部地區
(K4909)
2 2 10
 第 5 頁,共 15 頁
甄試類別
進用
職等 資格條件 筆試科目及題型
(均考二科)
需才地區
(類組代碼)
正取
名額
備取
名額
進入
二試
名額
外匯主機應
用程式設計
人員



※必要資格條件(均須具備)
1.學歷:
國內、外專科(含)以上學校畢
業,並已取得畢業證書。
2.具備 AS/400 主機 RPG、CLP
撰寫能力或學習熱忱。
3.具備程式系統設計能力。
1.科目一(30%):
國文及英文
◎國文-文章改寫或
短文寫作、英文-選
擇題
2.科目二(70%):
程式撰寫(以 RPG、
CLP 等程式語言為
主)
◎非選擇題
南部地區
(K4910)
2 2 10
網路應用程
式設計人員



※必要資格條件(均須具備)
1.學歷:
國內、外專科(含)以上學校畢
業,並已取得畢業證書。
2.熟悉 JAVA、C、ASP、.NET
等程式語言及關聯式資料庫。
3.具備程式系統設計能力。
※口試得加分條件
具備JAVA、C、ASP、.NET、
關聯式資料庫程式設計工作、
金融業軟體開發、CRM及大數
據分析領域、iOS及Android之
APP開發等經驗。
1.科目一(30%):
國文及英文
◎國文-文章改寫或
短文寫作、英文-選
擇題
2.科目二(70%):
程式撰寫(以
JAVA、C、ASP、.NET
等程式語言為主)
◎非選擇題
南部地區
(K4911)
2 2 10
營繕業務
人員



※必要資格條件(均須具備)
1.學歷:
國內、外專科(含)以上學校之機
電、電機、電力、空調、消防等
相關科系畢業,並已取得畢業證
書。
2.工作經驗:
具機電維修或機電設計等相關
經驗 1 年以上。
※口試得加分條件:
1.具電機技師或空調技師事務所
經驗。
2.具 AutoCAD 製圖證照。
1.科目一(30%):
國文及英文
◎國文-文章改寫或
短文寫作、英文-選
擇題
2.科目二(70%):
空調與機電實務
◎非選擇題
南部地區
(K4912)
1 1 5
 第 6 頁,共 15 頁
註:
1.北部地區係指新竹以北地區;南部地區係指嘉義以南地區。
2.上表所列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,且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。
3.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,如係國外學歷須符合教育部訂頒「大學辦理國外學
歷採認辦法」之規定,並加附中文譯本;國外學歷影本,並須依教育部訂頒之「大
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」檢附經我國駐外使領館、代表處、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
部授權機構等駐外館處驗證。目前尚未完成指定駐外館處驗證國外學校學位證書
者,請及早申請,以免影響應試權益。
4.上表所列畢業證書及各甄試類別須具備之專業證照資格條件限於 106 年 5 月 19 日
(含)以前取得。
※106 年應屆畢業生得先行報考,如獲通知參加口試,口試當天須出具由學校開立
可於 106年 7 月 31 日(含)以前畢業且取得畢業證書之證明,否則將取消應考資格。
5.應考人依報考類別,符合以上資格條件者,得先行報考;報考者須通過第一試(筆試)
後,始得參加第二試(口試)。通知參加第二試(口試)者,於第二試(口試)報到時須繳
驗相關證明文件(詳見本簡章第伍點第二項),核驗通過後始可應試。
6.本項甄試應試資格係採事後審查,應考人所繳交各種證件影本及資料如有資格不
符、偽造、變造或其他不實情事,應考人應負法律責任。於甄試期間發現者除扣留
其所繳證明文件外,並拒絕其進場應試;於甄試完畢後榜示前發現者,不予錄取;
榜示後發現者,撤銷其錄取資格。
參、甄試方式
各類人員之甄試,均分二試舉行:
一、 第一試(筆試):由台灣金融研訓院辦理。
各類人員均考二科,詳參簡章第 2 至 5 頁「筆試科目及題型」。
二、第二試(口試):由高雄銀行辦理。
(一)依應試人員第一試(筆試)成績順序,按簡章第 2 至 5 頁「進入二試名額」,
由高至低排序擇優通知各甄試類別應考人參加第二試(口試)。
(二)詳細測驗流程及相關注意事項請於 106 年 5 月 16 日(星期二)10:00 起參
閱「高雄銀行 106 年新進人員甄試專區(以下簡稱:甄試專區)」公告。
肆、報名期間及方式
一、報名期間:106 年 3 月 24 日(星期五)10:00 起至 4 月 10 日(星期一)12:00
截止,逾期恕不受理。
二、報名方式:
(一)招考資訊及甄試簡章同時建置於以下網頁,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,
不另行販售。
1.高雄銀行:http://www.bok.com.tw/
 第 7 頁,共 15 頁
2.台灣金融研訓院/高雄銀行 106 年新進人員甄試專區:
(二)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,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,為免網路擁塞,請儘
早上網報名。
(三)請依照網路報名程序確實填寫各項報名資訊;報名資料應力求詳實,以免
影響應考人權益。
(四)參加甄試人員請先詳閱簡章內容,僅可擇一甄試類別、需才地區報考,請
慎重考慮後再報名。報名期間得於本專區申請取消報名,並辦理全額退費
(報名時採 ATM 轉帳或臨櫃匯款繳費者,須扣除匯費 30 元退還餘款);報
名截止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消報名、退還報名費、變更報考之甄試類
別、需才地區。
(五)應考人員如有身心障礙或特殊因素於測試時需要特殊試場或服務,請於報
名時申請「特殊考場」並註明需求,台灣金融研訓院得要求應考人員提供
相關證明文件,並在考試公平原則下,提供多元化適性協助。
三、報名費:
(一)報名費用為新台幣 700 元整;報名費收據請於筆試入場通知書開放查詢之
日起至筆試測驗結束後三個月內至台灣金融研訓院/測驗證照/收據列印
下載列印,不另行寄發。
(二)繳費方式:報名後請儘速於繳款期限內完成繳款,請選擇下列任一種方式
辦理,逾期繳款除不受理該項報名外,將進行退款:
1.線上刷卡:登錄報名資料後直接連結至信用卡線上刷卡網頁,繳款期限
至 106 年 4 月 10 日(星期一)12:00 止。刷卡失敗視同未繳交報名費,
請改為 ATM 匯款或至金融機構臨櫃匯款(匯款帳號可由甄試專區/訂單
查詢/訂單編號查詢而得)。
2.金融機構 ATM 轉帳:繳款期限至 106 年 4 月 10 日(星期一)24:00 止。
繳款帳號將顯示於報名網頁,請於上述期間內完成轉帳,手續費由應考
人自行負擔。
(1)請注意該帳號為針對個別報名者設置之專用繳費帳號,每一位完成網
路報名者之帳號均不相同,繳費時請勿與他人共用。
(2)轉帳前請確認金融卡是否有約定/非約定轉帳功能之設定,如因故未能
於報名期限內轉帳成功,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。
3.臨櫃匯款:報名期間可至金融機構各分行採臨櫃匯款方式(請於 106 年 4
月 10 日(星期一)15:30 前辦理,逾期恕不受理),匯款手續費由應考
人自行負擔;請自行填寫電匯單,匯款單填寫相關資料如下:
(1)戶名: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
(2)解款行:兆豐銀行 ;分行別:南台北分行
(3)帳號:線上報名訂單中所顯示之 14 位個人專用繳費帳號。
 第 8 頁,共 15 頁
4.完成報名確認:請於繳費後,自行於網頁確認訂單狀態是否為「已付款
完成」,始完成報名。
(1)採線上刷卡繳款者,可立即於網頁上確認訂單狀態。
(2)採 ATM 或 Web ATM 轉帳者,轉帳後請立即確認交易明細表及帳戶內
是否已扣款完成,並可在完成繳費 30 分鐘後於網頁上確認訂單狀態。
(3)採臨櫃匯款者,須 1 個工作天方才入帳,請於繳費後第 2 個工作天起
再至網頁上確認訂單狀態。
(4)繳費完成報名後,不須傳真交易明細至台灣金融研訓院。
伍、測驗日期、時間及應攜帶、繳交證件資料
一、第一試(筆試):106 年 4 月 23 日(星期日)
(一)測驗科目及時間:
節次 測驗科目 預備 測驗時間
第 一 節 科目一 13: 50 14 : 00-15 : 00
第 二 節 科目二 15 : 30 15 : 40-17 : 10
(二)測驗地點:集中於高雄考區辦理,試場詳細地址將公告於甄試專區,應考
人可於 106 年 4 月 17 日(星期一)10:00 起至甄試專區查詢測驗地點,並
直接由網頁列印,不另行郵寄書面通知書。
(三)請攜帶具有本人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(限新式國民身分證、駕照、護照或健
保 IC 卡,請擇一攜帶,護照須於有效期間內),並依測驗入場通知書指定
時間及測驗地點應試;未攜帶前述指定身分證件正本者,不得入場應試。
二、第二試(口試):106 年 5 月 19 日(星期五)至 5 月 20 日(星期六)
(一)集中於高雄考區辦理,應考人可於 106 年 5 月 16 日(星期二)10:00 起至
甄試專區查詢測驗入場通知書號碼及測驗時間及地點。
(二)攜帶證件:第二試當日務必攜帶具有本人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(限新式國民
身分證、駕照、護照或健保 IC 卡,請擇一攜帶;護照須於有效期間內);
未攜帶前述指定身分證件正本者,不得入場應試。
(三)各甄試類別,具參加第二試(口試)資格之應考人,報到時須繳交下列表件(各
乙式五份:請直接以影印或粘貼於 A4 空白紙張上,審查後恕不退還):
1.文件資料檢核表(請參照甄試專區公告)。
2.應徵者個人相關資料,含個人資料表、自傳(請參照甄試專區公告)。
3.新式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。
4.畢業證書影本: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(可委由翻譯社翻譯或自行
 第 9 頁,共 15 頁
翻譯);國外學歷影本應經我國駐外單位,包括我國駐當地使、領館或派
駐當地之文化、貿易、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或公證人
驗(認)證。
※106 年應屆畢業生得先行報考,如獲通知參加口試,口試當天須出具
由學校開立可於 106 年 7 月 31 日(含)以前畢業且取得畢業證書之證
明,否則將取消應考資格。
5.各類別報考資格條件證明資料影本,限於 106 年 5 月 19 日(含)以前取
得。
 (1)學歷
※【電腦稽核人員、法令遵循人員、財務操作人員、外匯業務人員、
 信託企劃人員】:
大學(含)以上指定相關系所學士學位以上證書影本。
※【其他甄試類別】:專科(含)以上學校指定相關科系畢業證書影本。
(2)工作經驗證明
 ※【一般業務人員、法令遵循人員(六職等)、財務操作人員、外匯主
機應用程式設計人員、網路應用程式設計人員】:無須檢附。
※【其他甄試類別】:
請檢附下列文件(A.及 B.均須檢附):
A.「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(明細)影本」:請至各縣市勞保
局申請或透過自然人憑證線上查詢列印;及
B.「服務機構所開立之在職證明、離職證明、工作經歷證明」影本,
並加註工作部門及職務內容。
(3)語言檢定與專業證照
※ 【財務操作人員】:符合簡章第 3 頁規定之英語檢定證明影本。
※ 【一般業務人員、法令遵循人員、外匯業務人員、信託企劃人員】:
符合簡章第 2 至 4 頁規定之專業證照影本。
※ 【其他甄試類別】:無須檢附。
6.其他相關資料:如其他技能檢定、語言能力檢定、專業證照、工作經歷
證明文件、個人優良表現等資料(作為口試「才識」項目評分之參考依據,
請儘量提供)。
註:以上所繳交各種證件影本及資料係採事後審查,如有資格不符、偽
造、變造或其他不實情事,應考人應負法律責任。於甄試期間發現
者除扣留其所繳證明文件外,並拒絕其進場應試;於甄試完畢後榜
示前發現者,不予錄取;榜示後發現者,撤銷其錄取資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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陸、應試注意事項(詳細規範屆時請詳本院網站及測驗入場通知書相關說明)
一、第一試(筆試):
(一)請攜帶具有本人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(限新式國民身分證、駕照、護照或健
保 IC 卡,請擇一攜帶,護照須於有效期間內),並依測驗入場通知書指定時
間及測驗地點應試;未攜帶前述指定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。
(二)應考人應於測驗預備鈴響時依座號就座,第一節測驗開始後遲到 10 分鐘內
得准許入場,第二節須準時入場,凡逾時者一律不得入場應試。各節於測
驗結束前 5 分鐘始得離場;測驗期間應考人擅自離場,該節以零分計。
(三)應考人須按編定座位入座,作答前先檢查答案卡(卷),測驗入場通知書號
碼、座位標籤號碼、甄試類別、需才地區等是否相符,如有不同應立即請
監試人員處理。使用非本人答案卡(卷)作答者,不予計分。
(四)請依題型方式自備以下文具:
1.選擇題:限用 2B 鉛筆劃記。
2.非選擇題:限用藍、黑色鋼筆或原子筆、修正帶(液)等文具。
(五)應考人除應試文具之外,其餘個人物品請置於座位下方自行保管。
(六)應試時請詳閱試卷題頭說明及配分,並依規定在答案卡(卷)上作答。
(七)答案卡依下列各項規定作答,違反規定致讀卡機器無法正確判讀時,由應
考人自行負責,不得提出異議:
1.請應考人自備 2B 鉛筆、擦拭易淨之橡皮擦,切勿使用立可白或其他修正
液。
2.請按試題之題號,依序在答案卡上同題號之劃記答案處作答,並完全塗
滿,不可塗出方格外、塗滿一半、打×或打勾,劃記請粗黑、清晰,以免
影響計分。未劃記者,不予計分。
3.如答案要更改時,請用橡皮擦擦拭乾淨,再行作答,切不可留有黑色殘
跡,或將答案卡污損。
4.答案卡須保持清潔完整,請勿折疊、破壞或塗改入場通知書號碼及條碼,
亦不得書寫應考人姓名、入場通知書號碼或與答案無關之任何文字或符
號。
(八)答案卷依下列各項規定作答:
1.限用藍、黑色原子筆、修正帶(液)等文具作答。
2.每人每節限使用一本,內頁不得自行撕毀,請應考人衡酌作答。
3.答案卷須保持清潔完整,請勿折疊、破壞或塗改入場通知書號碼及條碼,
亦不得書寫應考人姓名、入場通知書號碼或與答案無關之任何文字或符
號。
4.請參照答案卷注意事項,依指示方式作答。
(九)測驗期間嚴禁使用行動電話或其他具可傳輸、掃描、交換或儲存資料功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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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電子通訊器材或穿戴式裝置(包括但不限於:微型耳機、智慧型手錶、智
慧型手環、智慧型眼鏡、電子字典、個人數位助理機、呼叫器等),違者扣
該節成績 20 分。如經監試人員制止而仍續犯者,該節不予計分。
(十)請務必將鐘錶之鬧鈴及整點報時功能關閉,若測驗中聲響經監試人員制止
而再犯者,扣該節成績 10 分;該鐘錶並由監試人員保管至該節測驗結束後
歸還。
(十一)本項測驗僅得使用簡易型電子計算器(不具任何財務函數、工程函數功
能、儲存程式功能),但不得發出聲響;若應考人於測驗時將不符規定之
電子計算器放置於桌面或使用,經勸阻無效,仍執意使用者,該節扣 10
分;該電子計算器並由監試人員保管至該節測驗結束後歸還。
(十二)應考人若於當節測驗結束鈴(鐘)響前繳卷者,應將試題卷及答案卡(卷)併
同繳回給監試人員,若未同時繳回試題卷及答案卡(卷)者,該節以零分
計。測驗結束鈴(鐘)響後,若未繳交答案卡(卷)者,該節以零分計。
(十三)應考人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,如於測驗期間發現,將收回試卷、答案
卡(卷),不得繼續應考,並應於規定可離場時間後,始得離場;如於測驗
後成績公告前發現,其已測驗之各節成績,均認無效;如於成績公告後發
現,合格者撤銷其合格資格,未合格者取消其成績。
1.冒名頂替;
2.持用偽造或變造之應考證件;
3.互換座位、答案卡(卷)或試題;
4.傳遞文稿、參考資料、書寫有關文字之物件或有關信號;
5.夾帶書籍文件;
6.在桌椅、文具或肢體上或其他處所,書寫有關文字;
7.電子通訊舞弊行為;
8.窺視或抄寫他人答案卡(卷)、試題;
9.其他破壞試場秩序等事項;
如上述情節涉及刑責,本院得向檢察或警察機關告發。
(十四)應考人有下列情事,如經監試人員制止而未立即停止者,視其情節輕重,
酌扣該節成績 5 分至 20 分;經監試人員持續制止而仍執意續犯者,該節
不予計分。
1.每節測驗開始鈴(鐘)響前,即擅自在答案卡(卷)上書寫。
2.測驗結束鈴(鐘)響時,仍繼續作答。
(十五)應考人於測驗當日每節測驗時間結束後,得向試場監試人員索取考畢之
試題。各類別試題及選擇題答案於 106 年 4 月 24 日(星期一)14:00 起於
甄試專區公告。應考人對試題如有疑義,請於 106 年 4 月 24 日(星期
一)14:00 至 4 月 25 日(星期二)14:00 前至甄試專區申請,逾期及其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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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式申請者,恕不受理。
(十六)其他應試須知:詳如測驗入場通知書及試場張貼之試場規則所示,請應
考人於應試前詳讀各有關規定,以免影響本身權益。
(十七)若違反上述試場規則,於測驗後發現者,仍依本規定處理。
二、第二試(口試):
(一)請攜帶具有本人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(限新式國民身分證、駕照、護照或健
保 IC 卡,請擇一攜帶,護照須於有效期間內),並依測驗入場通知書指定
時間及測驗地點應試;未攜帶前述指定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。早
到者恕不受理;凡逾時經唱名 3 次未到者視為棄權,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
補測。
(二)有關第二試之流程、進行方式及應注意事項等資訊將於台灣金融研訓院網
站公告,應考人可於入場通知書開放查詢之日起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查
詢。
柒、成績計算及錄取方式
一、成績計算(所有成績計算至小數點後二位,第三位四捨五入):
(一)第一試(筆試)成績:
1.各科原始分數以 100 分計。
2.成績計算方式(計算至小數點第二位,第三位四捨五入):
(1)財務操作人員:
科目一佔第一試(筆試)成績 50%;科目二佔第一試(筆試)成績 50%。
(2)其餘各項甄試類別:
科目一佔第一試(筆試)成績 30%;科目二佔第一試(筆試)成績 70%。
3.兩科原始分數加權相加後為第一試(筆試)成績。
4.依各甄試類別應試人員第一試(筆試)成績高低順序,按簡章第 2-5 頁公
告「進入二試名額」,由高至低擇優通知參加第二試(口試)。如第一試(筆
試)成績相同時,依序以(1)科目二、(2)科目一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排序。
5.筆試有一科零分(含缺考)者,不得進入第二試(口試)。
(二)第二試(口試)成績:
口試成績以 100 分計,並依下列與工作相關之構面及當日繳交各項資料進
行綜合評分:
1.儀態(包括禮貌、態度、舉止等)。
2.語言表達與反應能力(包括聲調、言辭、理解、應變、溝通等)。
3.才識(包括專業知識、技術與經驗、問題判斷與分析、志趣、領導等)。
4.人格特質(包括價值觀、自信、抗壓、企圖心等)。
(三)甄試總成績計算:
1.第一試(筆試)成績佔甄試總成績 5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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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第二試(口試)成績佔甄試總成績 50%。
3.第一試(筆試)成績與第二試(口試)成績加權相加後為甄試總成績。
二、錄取方式:
(一)各類別按甄試總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錄取,但有以下任一情形,不予錄取:
1.筆試有一科零分(含缺考);
2.口試成績未達 70 分。
(二)甄試總成績相同者,以(1)第二試(口試)成績、(2)第一試(筆試)成績高低決
定錄取排序;若仍為同分者,則再依序以(1)筆試─科目二、(2)筆試─科目
一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錄取排序。
(三)各甄試類別錄取名額相互間不得流用。
捌、測驗結果
一、第一試(筆試)測驗結果預定 106 年 5 月 15 日(星期一)10:00 起於本院甄試專
區開放查詢,不另寄發書面通知。
二、第二試(口試)入場通知書及相關資料預定 106 年 5 月 16 日(星期二)10:00 起
於甄試專區公告,請應考人自行至網站查詢及下載,不另寄發書面通知。
三、錄取名單預定 106 年 6 月 5 日(星期一)由高雄銀行通知。
四、測驗結果通知書若有疑義,以答案卡(卷)、口試應得正確成績為準,本院得更
正之。
玖、筆試成績複查
一、第一試(筆試)測驗結果評定後,應考人若需申請複查,請於 106 年 5 月 15 日(星
期一)10:00 至 5 月 16 日(星期二)17:00 前至甄試專區/成績複查專區申請,
逾期或以其他方式申請恕不受理。申請流程如下:
(一)至測驗成績複查專區登錄,登錄時請輸入應考人之帳號(身分證號碼)及密碼。
(二)點選欲複查之筆試測驗科目。
(三)申請複查時須付工本費每科 50 元,另收取 25 元掛號郵資(如:複查一科為 75 元,
複查二科為 125 元),請於繳費期限內繳款,逾期恕不受理。本院提供下列繳款
方式:
1.信用卡線上刷卡:繳款期限至 106 年 5 月 16 日(星期二)17:00 止,刷卡
失敗視同未繳費。
2.金融機構 ATM 轉帳:繳款期限至 106 年 5 月 16 日(星期二)24:00 止,繳
款帳號請詳台灣金融院網站。
3.選擇 ATM 轉帳方式繳款者,請於繳費後自行上網查詢付款狀態是否已付款
完成。
(四)應考人逾期繳款,本院除不受理該項複查申請外,並將進行退款;若應考人
申請後未進行繳款者,則該項申請訂單逾期後將自動作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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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申請複查成績以一次為限,答案卡部分係由電腦再重新閱卷;非選擇題部分係
將各題所得之分數加總,不得要求重新評閱或提供參考答案;應考人亦不得要
求閱覽、複印答案卡(卷)或要求告知命題委員姓名及其他有關資料。
三、未具參加第二試(口試)資格之應考人,如經複查結果其實際成績已達該甄試類
別得參加第二試(口試)資格之標準者,即予更正第一試(筆試)測驗成績,並通
知該應考人參加第二試(口試);原已通知具參加第二試(口試)資格之應考人,
經複查發現其成績低於該類別具參加第二試(口試)資格標準者,即取消其參加
第二試(口試)資格,該應考人不得異議。
四、複查結果通知書預定於 106 年 5 月 19 日(星期五)以手機簡訊通知並輔以掛號
寄發通知。
拾、錄取及進用
一、錄取人員,於錄取名單公告後一年內,依甄試總成績高低陸續進用。逾通知報
到期限而未報到者,即視為放棄,並註銷錄取資格,一律不得請求保留。
(一)錄取人員進用後先行試用 6 個月,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正式派用,不合格
者予以資遣。
(二)財務操作人員甄試類別之錄取人員,應於 6 個月試用期屆滿前取得票券商
業務人員及證券商高級業務員等 2 項資格測驗合格證書,未取得者,視為
試用考核不合格。
二、錄取人員限於報考之需才地區服務,進用後不得申請調動至其他地區單位。
三、錄取人員於報到時須繳驗:
(一)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。
(二)畢業證書正本(如係國外學歷須請加附中文譯本,並應經我國駐外單位,包
括我國駐當地使、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、貿易、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
政府認可之機構驗證或公證人認證)。
(三)依各甄試類別報考資格所要求之工作經歷、語言能力證明等證明資料正本。
(四)由公立醫院、教學醫院、直轄市、縣(市)衛生局所屬衛生所、中央健康
保險局所屬各聯合門診中心或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開具距報到日 3 個月
內之體格檢查表正本(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十一條規定辦理)。
四、凡經錄取分發後,錄取人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者,將不予進用或
 即予終止勞動契約:
(一)通緝在案尚未結案者。
(二)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結案者。
(三)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。
(四)患有法定傳染病未經治癒且須強制隔離治療者。
 第 15 頁,共 15 頁
拾壹、待遇與福利
一、支薪如下所示:
七職等人員每月月支薪給新臺幣 43,071 元~57,073 元;
六職等人員每月月支薪給新臺幣 36,813 元~52,572 元;
五職等人員每月月支薪給新臺幣 32,253 元~45,571 元;
二、員工依相關規定目前享有勞保、健保、經營獎金、員工存款、員工貸款、退休
金、午餐津貼、職工福利委員會福利金等福利。
拾貳、其它注意事項
一、應考人為報名「高雄銀行 106 年新進人員甄試」,須提供個人資料類別:包括姓
名、身分證統一編號、出生年月日、教育、職業與聯絡方式等,將由高雄銀行及
台灣金融研訓院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,為蒐集、處理及利用,並僅限於製
作甄選相關表單、甄選相關事項通知與資料分析。
二、本項甄試有關訊息登載於網際網路,歡迎上網查閱。
(一)高雄銀行 http://www.bok.com.tw/
地址:高雄市左營區博愛二路 168 號
電話:(07)5570535 轉 223
(二)台灣金融研訓院/高雄銀行 106 年新進人員甄試專區
三、應考人於報名前,務請詳閱本簡章內容;一經報名,即視為應考人同意本簡章
之各項內容;本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,以高雄銀行及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最
新公告為準。
四、試務行政作業洽詢電話:台灣金融研訓院 測驗中心 (02)3365-3666 按 1;
服務時間:週一至週五 9:00~17:30。
五、測驗當日如遇颱風、豪雨、地震等不可抗拒之天災,請密切注意台灣金融研訓
院網站及甄試專區最新公告所發佈之訊息,以確認本項測驗是否延期。

高雄銀行106年新進人員甄試報名人數

類組代碼 甄試類別 報名人數
K4901 一般業務人員-五職等-北部地區 62
K4902 一般業務人員-五職等-南部地區 206
K4903 電腦稽核人員-七職等-南部地區 23
K4904 法令遵循人員-七職等-南部地區 5
K4905 法令遵循人員-六職等-南部地區 26
K4906 財務操作人員-七職等-南部地區 32
K4907 外匯業務人員-六職等-南部地區 7
K4908 信託企劃人員-六職等-南部地區 2
K4909 台幣主機應用程式設計人員-七職等-南部地區 15
K4910 外匯主機應用程式設計人員-七職等-南部地區 9
K4911 網路應用程式設計人員-七職等-南部地區 58
K4912 營繕業務人員-六職等-南部地區 6
合計 451
高雄銀行106年新進人員甄試

高雄銀行106年新進人員甄試錄取人員名冊

  
高雄銀行106年新進人員甄試錄取人員名冊
一、一般業務人員-北部地區--共錄取10名(以5等1級助理員進用)
錄取名次身分證字號姓  名錄取名次身分證字號姓  名
1B12××××495游忠勳2N22××××183陳菱琪
3M12××××460朱鈺軒4L22××××723林家靖
5F12××××403劉冠廷6F12××××744林滄璿
7P12××××726林冠良8L22××××813詹于青
9H12××××798許仁吉10E12××××969林格志
   一般業務人員-南部地區--共錄取10名(以5等1級助理員進用)
錄取名次身分證字號姓  名錄取名次身分證字號姓  名
1E12××××405歐守峯2T12××××616郭楚揚
3R12××××824王尚元4T22××××053陳沛羽
5E22××××573陳泱蓉6S22××××479劉晏菁
7T22××××938陳亭妤8E22××××571吳婉甄
9P22××××524蔡雅如10S12××××379陳景耀
二、電腦稽核人員--共錄取1名(以7等1級中級辦事員進用)
錄取名次身分證字號姓  名   
1S12××××937黃泊升   
三、法令遵循人員--7職等,共錄取0名
<<應考人成績未達錄取標準,不予錄取>>
   法令遵循人員--6職等,共錄取1名
錄取名次身分證字號姓  名   
1E12××××321陳建翰(以6等1級初級辦事員進用)
四、財務操作人員--共錄取2名(以7等1級中級辦事員進用)
錄取名次身分證字號姓  名錄取名次身分證字號姓  名
1E12××××430陳柏璁V12××××353陳勁遠
五、外匯業務人員--共錄取0名
<<應考人成績未達錄取標準,不予錄取>>
六、信託企劃人員--共錄取0名
<<應考人成績未達錄取標準,不予錄取>>
七、台幣主機應用程式設計人員--共錄取2名(以7等1級中級辦事員進用)
錄取名次身分證字號姓  名錄取名次身分證字號姓  名
1R22××××801蘇米冠S12××××893黃本潁
八、外匯主機應用程式設計人員--共錄取2名(以7等1級中級辦事員進用)
錄取名次身分證字號姓  名錄取名次身分證字號姓  名
1N22××××067蔡珊珊N12××××857周欣鴻
九、網路應用程式設計人員--共錄取2名(以7等1級中級辦事員進用)
錄取名次身分證字號姓  名錄取名次身分證字號姓  名
1Q12××××887蕭詠翰L12××××169廖仁宏
十、營繕業務人員--共錄取1名(以6等1級初級辦事員進用)
錄取名次身分證字號姓  名   
1R12××××504李丞懷 
上開錄取人員,本行將於107年6月4日前,依業務需要按各類各區錄取名次陸續進用。逾通知報到期限而未報到者,即視為放棄,並註銷錄取資格,一律不得請求保留。